主任办公室
83403416(3416)
中心办公室
83500406(8406)
泉山南区宿管办
83500081(8081)
泉山南区宿管办
83500081(8081)
云龙校区宿管办
83867414(7414)
贾汪校区宿管办
87706108(6108)
 
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|
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 2010-12-16  访问次数: 452

 

 
为保证学生公寓安全、文明、维护公寓正常管理秩序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一、本制度所称“会客”是指入住学生会见非本楼亲友。
二、除下列情形外严禁异性上楼会客:
1、父母等长辈来校探视;
2、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因工作需要的学生干部、服务人员;
3、紧急生活救助。
三、同性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填写《来客登记》,经查验无误并交押有效证件方可入内。上楼会客须经会客人签名,会客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。
四、下列情况不许会客:
1、学生上课时间;
2、晚上21:00后;
3、证件与本人不符者;
4、来访客人访问对象与住宿登记不符者。
五、不服从管理,强行上楼会客者,本校学生按《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宿舍违章处理办法》执行;校外人员移交保卫处处理。
六、学生公寓管理员未履行职责,未按程序办理会客手续的扣除考核分1~5分,造成恶劣影响的,当月考核不合格。
关闭页面
 
Copyright © 2006-2008 江苏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
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:221116 电子邮件:xsgy@jsn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