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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5-07-09  访问次数: 268

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
  根据苏师大学委〔2015〕15号《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各学院启动了学生暑期留校的申请及审核工作,截止到目前,全校共有2500余名学生因考研复习、教学实习、学科竞赛等原因提出暑期留校申请。鉴于今年教学评估暑期学校进行整体布局调整,学生宿舍面临大面积调整和修缮,加之贾汪校区学生回迁等原因,目前现有空置宿舍资源非常紧张。为确保暑期学生留校的安全,保障学校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对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 申请资格
  鉴于今年的特殊情况,暑期留校原则上只允许2012级备考研究生的学生、学院统一安排的教学实习及学科竞赛备战的学生、部分研究生提出留宿申请,其他情况原则上一律不予批准;为明确安全责任主体,申请留校的同学需经所在学院审核,学生工作处批准方可办理住宿手续,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交的申请。
  二、住宿安排:
  1、泉山校区:
  (1)泉山南区:
  ①现住泉南南区二组团(17、18、19#楼)男生统一安排至泉山南区一组团(14、15、16#楼);
  ②32#号楼因暑期改造32#楼留宿研究生统一安排至泉山南区二组团;
  ③科文学院山上的学生男生统一入住泉山南区一组团;女生统一安排至泉山南区二组团;
  ④其它宿舍留宿学生住原宿舍不动;
  (2)泉山北区:
  ①1-9#楼宿舍暑期整体改造。原1-9#的本科女生统一安排至泉山南区四组团;
  ②1-9#本科男生集中住宿至泉山南区一组团;
  ③1-9#女研究生暑假留宿统一入住泉山南区二组团;
  ④其它学生住原宿舍不动;
  2、云龙校区:经批准留校住宿的男生集中安排在3#楼、女生安排在7#楼。
假期留校学生于8月26日搬回原宿舍以便新生房间卫生清扫。(26号以后不搬的物品视为废弃物处理),8月26日各楼正式开楼。
  三、住宿办理:
  经批准留宿的学生名单已在暑假留校安排的宿舍楼备案,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和安全协议书到指定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,办理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1日。
  四、生活服务:
  1、安排住宿的楼宇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进行。
  2、被褥等生活用品学生自理。宿舍内家具、设施责任到人,使用时要珍惜爱护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水电费用以每天每人1.5元收费,住宿时每人预交水电费100元,多退少补。
  3、泉山校区需使用空调的同学请提前到充值点充值:
泉南三组团20#楼北侧(中国银行东隔壁)充值点充值时间为每周一8:30—11:30;14:30—17:30。
泉北三食堂向西150米(6#宿舍楼)对面充值点充值时间为每周三8:30—11:30;14:30—17:30。
  4、安排住宿的楼宇电开水器、洗衣机正常运行;
  5、暑期留宿宿舍开关门时间6:00 —22:30
  五、有关要求:
  1、留校同学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值班人员管理;凭学生证出入宿舍;留校同学不得安排未申请留宿人员、校外人员入住宿舍。
  2、留校同学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和明火,禁止在宿舍内做饭、留宿他人。出门随时锁闭门窗,贵重物品妥善保管,出楼要主动验证登记。
  3、留校同学要节水节电,爱护公共财物,保持室内卫生,新粉刷的墙面不得张贴任何物品。
  4、发现陌生人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值班室和保卫处报告。
  5、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,立即取消假期留宿资格,并视情况报有关部门给予处分。


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
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
2015年7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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